10月18日在FB「代幣春秋」社團看到臉書網友郭志銘先生PO了一則有關「代幣」的新聞報導,相關內容大致如下:「桃園龜山區楓樹國小為了鼓勵優良表現的學生,施行發放學校代幣制度,藉此讓比賽獲獎、或是成績優秀的學生,可以獲得一定數量的代幣,一枚價值等同10元硬幣,能夠讓學生拿來兌換想要的東西。」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c_UZVpCfzM&feature=youtu.be
約二十年前,當時還在草屯鎮新庄國小擔任高年級導師,為鼓勵班上表現優異的同學,亦曾自力設計印製發行一批近百張面額是「貳拾圓」的「新庄國小合作社文具兌換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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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換券都另有加蓋我的「印章」以示慎重與負責,為使這些「文具兌換券」能重複使用,每張都加以「護貝」處理。
學生獲得我設計與頒發的「文具兌換券」,沒有時限可隨時至當時學校附設的合作社兌換所需之文具。
擔任合作社經理的幼稚園林老師,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將所收取並彙整成疊的「文具兌換券」拿到教室與我兌換等值新台幣(回收後的「文具兌換券」因有「護貝」,故可重複一再使用)。
前幾天看到這則桃園龜山區楓樹國小實施代幣制度,鼓勵優良表現學生的報導後,引發我莫大的興趣。
記憶中,退休後似還保存幾張「文具兌換券」留作紀念,但事隔多年一時也想不起來到底置放何處?
每天翻箱倒櫃一連找了數天,今天早上終於如願在書房某個抽屜找到17張存留的「新庄國小合作社文具兌換券」,內心真是興奮莫名,並草撰此文做為 30教師生涯的留念與紀錄。


●此文於
2017年10月25日原發表在「林永隆的臉書」,2017年10月26日再轉貼至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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