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4年11日13日)到三樓書房整理資料。
在專門收存昔日服兵役的資料盒中,找到兩張早期的「伍日份國軍定額糧票」。
兩張糧票標註之使用日期各是「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一月」(綠色)及「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紅色)。
這兩張「國軍定額糧票」雖同為「伍日份」,但因使用月分不一樣(十一月及十二月),所以才採不同刷色以便區分。

糧票001

看著手中這兩張「國軍定額糧票」,沉思半天,試想釐清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翻找到三十幾年前的一本舊日記,或許可從中發現一些蛛絲馬跡做為佐證。
民國69年6月13日師專畢業,在家整整休養一個月並鍛鍊體力,準備入伍服役。
畢業一個月後的7月12日上午,依通知到鳳山「衛武營」報到,接受為期六週之入伍訓練(基礎訓練)。
同年8月23日,整梯次受訓學員再轉到臺北,繼續接受三個月的預官分科訓練。
三個月一晃即過,69年11月14日分科訓練結訓後,11月15日離校開始連放八天探親假,並依規定需於11月23日至部隊報到。
新的服役單位,是位於嘉義縣大林崎頂的國軍某新兵訓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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