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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載,近來屢有民眾反映,大家平常所習慣書寫『台灣』的『台』字有失正體字字義,盼教育部能『正字』,將「台」字改成「臺」字。
為了回應民眾提議,教育部上月乃發文要求,以後在法律和公文用字提及地名時應採正體的『臺』字,如『臺灣』、『臺北』....。
教育部國語執行秘書陳雪玉指出,教育部已通函所屬機關及學校改正公文用字,未來國立編譯館審訂教科書時,也應以『臺』為正字。
另建議行政院秘書處通函各部會公文也比照辦理。
相關新聞於99年12月13日經國內各大報及數家電視臺爭相報導後,各方面議論紛紛反應不一。
有人認為教育部真是沒事找事、犯賤找挨罵、鑽牛角尖。
如今『台』字已是約定俗成。
大部分的人都慣用簡單易寫的『台』,沒必要改回去。
連行政院吳敦義院長也說:「只要大家約定俗成、用得自在、都認識,書寫成『台』也沒什麼不好。」
有人贊成用『臺』,認為中國字有其獨特美感,每個字都有特殊的演進意義,但如為簡便而忽略,下一代可能無法習慣使用正確的寫法。
教育部一向推動正體字與標準字體。
對於部分民眾的呼籲,為了維護既定立場,當然要做出上述表態,這也是無可厚非。
對於公文或具法律效力的用字為了審慎起見,採用正體字也的確有其必要性。
但對於語言文字使用的約定俗成和順應變遷趨勢,相關單位也該要有一定的理解和承認。
切忌不要以威權心態強迫大家一定要更改,甚至再花一筆錢來改招牌、改看板、改路標、改公家機關的名稱,如此只會浪費公帑徒增民怨,重蹈當年所謂「正名運動」的覆轍。
由『臺』與『台』的爭議,再回頭看看與收藏紙幣有密切相關的『臺灣銀行』一詞,也曾因時代不同而有數度改變。
『臺灣銀行』成立於日據時代。
日本據臺期間所發行的紙幣叫『臺灣銀行券』,其中『臺』字皆採正體的『臺』字,毫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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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據時代『臺灣銀行券』其中『臺』字皆採正體的『臺』  

但在舊臺幣、大陳券及民國43年以前製版發行的一部分新臺幣本島券、金門券、馬祖券,其中『台灣銀行』的『台』字卻皆採俗體的『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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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臺幣『台灣銀行』皆採俗體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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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3年以前製版發行的新臺幣,鈔票上『台灣銀行』皆採俗體『台』字 

到了民國43年以後製版的新臺幣本島券、金門券、馬祖券,其中『臺灣銀行』的『臺』字又回復到採用正體的『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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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3年以後製版的新臺幣,鈔票上『臺灣銀行』的『臺』又回復到採正體『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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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3年以後製版的新臺幣,鈔票上『臺灣銀行』的『臺』又回復到採正體『臺』字

何以新臺幣『台灣銀行』的『台』會改成『臺』,下面這兩則報導或許可找出一些蛛絲馬跡。
著名的郵文作家潘安生先生 (筆名「晏星」曾任郵政博物館首任館長、郵政總局供應處處長、郵政研究所所長),十幾年前曾在第413期《凱燕週訊》上撰寫一篇名為〈老台幣上的招牌字〉的文章。
文中提到:「台灣光復以後,新印的『台灣銀行』鈔票,那上面的『台灣銀行』四個招牌字樣,寫得很有書卷氣,跟後來發行的所謂『新台幣』上的四字不同。明顯的區別是:先前的『台』字用簡體,而後來則改成正體的『臺』。」
該文另一段又說:「據我推測:此一招牌極可能就是光復之初,在台為行政長官的陳儀所寫。陳氏在前清有科舉功名,國學書法自是一流的。國土重光,台灣銀行『老店新張』,恭請當時的『長官』揮毫題楣,亦是合情合理之事。祇惜此人晚節不保,明正典刑,為世人所唾棄。於是『以人廢字』,他死後,台銀的招牌不得不設法換了一塊。鈔票上的『臺灣銀行』四字亦照改不誤。那俗簡的『台』字也更正為正體的『臺』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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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郵文作家潘安生先生所撰寫〈老台幣上的招牌字〉一文 (原文刊登在第413期《凱燕週訊》,《大明報》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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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台幣上的招牌字〉一文,部分內容放大圖。   

另在民國85年12月8日發行的第980期《時報周刊》,從第26頁到34頁另有一篇〈新聞耆宿葉明勳暢談光復初期的光怪陸離〉之專訪報導。
在該篇專訪第34頁有一段話:「斯時,台灣用的錢是台灣銀行出的台幣,台灣銀行的那四個大字,還是陳儀的手跡。」
以葉明勳先生在臺灣新聞界的崇高地位,察其所言應有相當高的可信度。
由潘安生先生的文章,及《時報周刊》對葉明勳先生的專訪,大概可解開鈔票上『臺灣銀行』四字何以會從『台』變成『臺』的疑惑吧!
葉明勳先生在維基百科的生平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zh/%E8%91%89%E6%98%8E%E5%8B%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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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0期《時報周刊》『新聞耆宿葉明勳暢談光復初期的光怪陸離』之專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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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0期《時報周刊》『新聞耆宿葉明勳暢談光復初期的光怪陸離』之專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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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周刊》部分專訪報導放大圖

接著再來談談臺灣紙幣上金額的「國字大寫」與「國字小寫」。
臺灣紙幣各種面值常見的國字計有:壹、貳、伍、拾、佰、仟、萬,一般都採用『國字大寫』來表示。
但舊臺幣裡的三十五年版中央廠『壹百圓』、三十六年版第一廠『壹百圓』、三十五年版中央廠『伍百圓』、及新台幣三十八年版大花『壹百圓』、三十八年版小花『壹百圓』,其中『百』字卻捨人字旁的國字大寫不用,而採用沒人字旁的國字小寫『百』字來表示,似不符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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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臺幣三十六年版第一廠『壹百圓』的『百』字是國字小寫

因國字大寫是一種較正式慎重的寫法,目前一般銀行凡跟金額數字有關的國字皆採大寫 (如金融機關的提款單都會在上面註明填寫數字請用大寫)。
因此承續舊臺幣之後的新臺幣,除早期的「大花」及「小花」仍沿用『百』字外,以後的『壹佰圓』、『貳佰圓』、『伍佰圓』都已改成有人字旁的國字大寫『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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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版『貳佰圓』的『佰』字是國字大寫 

 『佰』字是鈔票上常見的國字大寫,但六十一年版壹佰圓的『佰』字卻出現一個很離譜的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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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年版壹佰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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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字的右半部百其『一』劃下應是一個白字,但卻出現三條黑色的橫劃既不像白也不像自,那是什麼怪字啊! 

日據時代的臺灣銀行券其面額本應是國字大寫的『仟』、『伍』、『佰』,卻都採用國字小寫的『千』、『五』與『百』。
所以『仟圓』、『伍拾圓』、『伍圓』都寫成『千圓』、『五拾圓』、『五圓』。
『壹佰圓』也寫成『壹百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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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代大正改造券『五拾圓』,其中『五』字是國字小寫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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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代大正改造券『五圓』,其中『五』字是國字小寫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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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代昭和甲券『百圓』,其中『百』字是國字小寫的『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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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尊『千圓』,其中『千』字是國字小寫的『千』

 ●此文於2010年12月18日原發表在「YAHOO!奇摩部落格」,2013年11月16日經補充修正後在痞客邦重新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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