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聞報導得知,為減緩疫情對國內經濟的衝擊,臺中市政府將推出多項紓困措施。
其中一項紓困措施是由臺中市政府率全國之先,發行面額是貳拾圓的「臺中市商圈消費券」(附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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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一:臺中市商圈消費券正面與背面(自藏)。  
此項推廣活動,臺中市政府共投入600萬元經費,流通範圍僅限定於市政府立案輔導的 22大商圈,並在貼有「優惠標示」的上千間店家方可使用。
「商圈消費券」使用期限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止,預估可創造5000萬元以上經濟效益。
藉由「商圈消費券」之推廣,期待能帶動買氣增加商圈店家的經濟收入,吸引客群回流,幫助業者暫度難關。
上述使用期限內,若民眾前往臺中市立案輔導的22大商圈,並在貼有「優惠標示」的上千間店家,只要消費滿200元,即可獲得20元商圈消費券一張,單筆消費最高是滿2000元送200元(10張商圈消費券),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消費後獲贈之「商圈消費券」,可於下次消費時折抵該筆消費之20元金額,但不找零亦不得兌換成現金。
臺中市政府立案輔導的22大商圈分別是:
自由路商圈、一中商圈、大甲鎮瀾觀光商圈、新社商圈、精明一街商圈、東海藝術街商圈、東勢形象商圈、大隆路商圈、太平樹孝商圈、美術園道商圈、逢甲商圈、大里中興商圈、五金電料商圈、后里泰安商圈、大坑商圈、天津路服飾商圈、和平谷關商圈、昌平皮鞋商圈、電子街商圈、繼光街商圈、臺中港舶來品商圈、豐原廟東復興商圈。
臺中市這22個立案輔導的商圈,及上千家商店名單如下:
https://yooujiii.com/taichung-commercial-district-coupon/
為了獲得這款「臺中市商圈消費券」做為收藏之用,特於5月12日(星期二)中午前往「一中商圈」消費。
當天中午,在一家特約商店花140元點了一份「泡菜豬肉鍋,另再加點一份50元豬肉片及10元「王子麵」,合計共200元消費總額(附圖二),因而獲贈可於下次消費抵用的「臺中市商圈消費券」一張。
此外,又再花20元與旁人交換獲得另一張「臺中市商圈消費券」,做為插置在集鈔簿內,可做正面與反面收藏展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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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二:午餐200元獲贈「臺中市商圈消費券」一張 

●此文於2020年5月16日原發表在「林永隆的臉書」,2020年5月18日再轉貼至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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