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山血戰結束後,剛參與韓戰的中共解放軍,接著考慮移轉兵力想順勢再攻下僅一海之隔的大陳島。
由於大陳諸島離臺灣遙遠,以致補給線懸隔太長,一旦遭受敵方攻擊,容易陷於孤立無援的困境。
當時大陳島並未建置機場,國府戰機遠從臺灣的空軍基地起飛只能在大陳島上空盤旋不到20分鐘就將因油量不足必須即刻返航。
兩地間之空運有時還需仰賴向復興航空租借「藍天鵝水陸兩用飛機」方得以進行。
例如時任國防部總政戰部主任蔣經國和著名戰地記者劉毅夫多次到大陳地區巡視、勞軍、採訪新聞,就是經常搭乘租用的「藍天鵝水陸兩用飛機」往返(1950年至1955年這幾年期間蔣經國到大陳列島共巡視二十餘次)。
隨著浙江台州「路橋機場」建成,國府在大陳的海空優勢盡失已逐漸難以防禦。
美國基於戰略考量,一直強烈干預並希望國府棄守大陳。
幾經交涉,終於取得美方承諾,願全力幫助大陳撤軍,並在大陳撤退後,同意共同協防金門、馬祖等外島。
獲美方具體保證,國府才決定下令自大陳撤退。
國防部將這個自大陳撤退的軍事行動,定名為「金剛計劃」,整個流程是於1955年2月7日當天先行載運重武器裝備,接著在2月8日正式展開人員輸運,2月12日上午10時半左右,最後一批軍艦與人員完全撤離大陳,2月13日該批軍艦與人員安全抵達基隆港。
大陳撤退過程是由美國海軍第七艦隊全力協助,並事先通知英國,讓英國駐蘇聯大使轉告蘇聯外長,再透過蘇聯私下勸誡及警告要求中共在大陳撤退期間切勿輕舉妄動發起軍事攻勢。
此項計劃在各方配合及日夜全天搶運下,終於順利將全島軍、民三萬三千七百餘人,提前於短短六天內(2月7日至2月12日)陸續從大陳安全撤離。
原大陳駐軍移防調至嘉義中庄或金馬外島,大陳義胞一萬七千餘人安抵基隆。
為安置總數約一萬七千多名的來臺大陳義胞,1955年1月28日內政部、省政府與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特在大陳義胞到達臺灣之前,由行政院撥款新臺幣500萬元經費組成「大陳地區反共義胞來臺輔導委員會」,統籌與接待安置大陳義胞來臺相關事宜。
此後又另在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高雄縣成立分會,預定於1955年2月24日起協助義胞遷往上述臺灣東部、南部的五個縣定居。
直至1958年底大陳義胞安置工作完成後解散,輔導工作才改由省政府社會處接管。
當時「大陳地區反共義胞來臺輔導委員會」安置大陳義胞的程序大致如下:
(一)· 登岸:船抵碼頭,先用擴音器簡要說明接待程序,義胞們下船領取「編號接待證」(附圖五)掛在左襟,分成各小組登上卡車,接送到設置於基隆市的各臨時招待所居住,做為初步安置。
(二)‧ 入住基隆臨時臨時接待所:分配鋪位(兩人一席小孩二人至四人一席)眷屬隨同戶長以不分割為原則,並提供用餐、沐浴,第二日起發送慰問金(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發送給每一義胞慰問金50元)、檢驗身分證、辦理各項調查,第三日起接受各界及親友慰問,第八日起整裝準備轉送各縣。
(三)· 轉送:分配至花蓮(約4000人)、臺東(約3000人)者以輪船運送,分配至宜蘭(約4000人)、屏東(約4000人)、高雄縣(約4500人)以火車分批運送。轉送義胞至各縣的過程,仍保留原有小組編制以互相照護、維持秩序,另酌予服務隊員隨行照料。
(四)· 入住各縣接待所:在基隆做好初步臨時安置後,開始選定大陳新村的位置與興建住屋,做為永久居所。
後來政府決定將大陳義胞安置在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高雄縣、屏東縣、臺北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南投縣、臺南市、高雄市等12個縣市,並建立35個大陳新村供其居住。
大陳新村的建立,主要由「大陳地區來台義胞就業輔導委員會」負責,上述12個縣市當中,主要以宜蘭、花蓮、臺東、高雄、屏東五縣為主。
在大陳新村尚未興建完成前,這些縣市成立臨時接待所以借用近郊學校禮堂或其他公共場所為原則,時間以三個月為度,在義胞未到前先由各縣分會搭蓋臨時性公廁、浴室、廚房等,每一接待所調用公教人員為主任及管理員,並指導訂定自治公約共同遵守,接受各界慰問。
(五)· 安置:義胞就業依漁業、農業、畜牧業、手工業、小販、教育工作等就業類別,貸予必要之生產資金或工具,並在該縣便於就業地區籌建「大陳新村」,全臺共計三十餘村。
本次軍事行動是世界近代史上第一支由兩國聯合大艦隊執行,共撤退16053名國軍官兵及17132名大陳義胞。
在名為「金剛計畫」的撤退行動中,義胞們的身分認定與證明物件配發,如「編號接待證」(附圖五)與布製「姓名牌」(附圖七)這些證明物件,皆事涉日後獲得物資、住房、工作(如務農、家庭代工)等各種維生條件之配給,是很重要的隨身證明物件。
上週回屏東探視老爸,在屏東那幾天曾抽空至位於屏東市鬧區的太平洋百貨5樓「誠品屏東店」看書。
在書店展示書櫃發現一本《看得見的臺灣史(時間篇)》(聯經出版社2023年1月初版),書中第190頁至第197頁刊登一篇介紹大陳地區來臺義胞接待證的專文。
附圖一:《看得見的臺灣史(時間篇)》封面。
這正是我最感興趣的研究專輯,因此整套共三本書,當下毫不考慮全都買下,當作收藏資料可隨時研讀。
《看得見的臺灣史(時間篇)》書中第197頁,刊登義胞們自大陳島出發前,配戴在每人衣衫左襟的「直式長方形識別名條」圖片(附圖二),這是第一次看到專文介紹此款識別名條。
附圖二:《看得見的臺灣史(時間篇)》書中第197頁,刊登一張義胞們自大陳島出發前,以將島上原有村鄰為單位編隊,配戴在每人衣衫左襟的「直式長方形識別名條」(翻拍自《看得見的臺灣史(時間篇)》書中第197頁)。
「附圖三」是當年大陳居民依島上原有村鄰為單位編隊後,拿著簡單行李扶老攜幼步下石階準備到碼頭搭船,依圖片所示每個人衣襟左側都有配帶一條「直式長方形識別名條」(紅框標示處)。
「附圖四」翻拍自網路是一位小孩子身上配戴「直式長方形識別名條」(紅框標示處)的清晰照片。
附圖三:當年大陳居民拿著簡單行李扶老攜幼步下石階準備到碼頭搭船,依圖所示(紅框標示處)每個人都有配帶一條「直式長方形識別名條」。
附圖四:翻拍自網路是一位小孩子身上配戴「直式長方形識別名條」(紅框標示處)的清晰照片。
這種簡便的「直式長方形識別名條」,在義胞們於基隆港下船後隨即被「附圖五」此款圓形的紙質「編號接待證」取代。
附圖五:由「大陳地區反共義胞來臺輔導委員會」所印製的圓形紙質「接待證」,正面是五碼的藍色編號,應是事前就已印製好,同一戶人家的每個成員其編號都相近(自藏)。
依據陳仁和先生於民國76年4月編著出版《大陳島 ─ 英雄之島》書中第200頁所述:「船抵碼頭時,由工作人員在碼頭上用擴音器以浙語向船上義胞報告接待程序,每船總領隊先行下船,報告全船總人數,並繳送調查名冊,義胞下船時,由衛生人員在船梯口為義胞注射 DDT,並領取編號接待證,掛在左襟。」(註:「為義胞注射DDT」是原文照抄,DDT不能直接注射到人體,噴射消毒應是較正確的說法。)
這款由「大陳地區反共義胞來臺輔導委員會」印製的圓形紙質「編號接待證」,正面印有五碼的藍色編號,應是事前就已印製,同一戶人家每個成員其編號都相近,「編號接待證」背面則由每個佩戴者寫上自己的姓名(附圖六)。
附圖六:「接待證」背面則由每個佩戴者寫上自己的姓名(自藏)。
依上述「大陳地區反共義胞來臺輔導委員會」安排義胞的第四個安置程序,「附圖七」這款『布質』姓名牌是大陳義胞入駐各縣市接待所時所配戴的一項物件,由於義胞初來臺時大都沒有「身分證」,所以就發放姓名牌當作身分證明。
附圖七:大陳義胞入住各縣市接待所時,所配戴的『布質』接待證。
這些身分證明物件,依規定須別在衣襟左側,讓他們可憑著這些證明物件,獲得物資、住房、工作(如務農、家庭代工)等各種維生條件的配給,並作為出入、行動的憑證,因此是一種很重要的證明物件。
綜合以上所論,「附圖二」這種「直式長方形名條」是義胞們自大陳島出發前,就已先行配戴在每個人衣襟左側,但在基隆港下船後隨即被「附圖五」這種圓形的紙質「編號接待證」取代。
由於「直式長方形名條」(附圖二)只在搭船來臺期間使用配戴期間很短,而且很快就被較正式的圓形「編號接待證」(附圖五)取代,所以存世所見保存完好者似乎不多。
「附圖七」則是義胞來臺後所配發的「第三種」身分證明,由於是布質較為耐用,書寫之筆跡端正漂亮應是請專人慎重繕寫,更顯其特殊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