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臺幣在臺灣全面流通的後期,由於通貨膨脹日益嚴重,為了節省現鈔收付手續以及因應市面迫切需要,在時任臺銀營業部經理應昌期先生建議下,由臺灣銀行所屬「第一印刷廠」再另行印製面額分別為伍仟圓、壹萬圓、拾萬圓、壹佰萬圓的四種「定額本票」供市面流通使用。
這些票券名義上雖稱為「本票」,功能卻與一般流通之現鈔毫無差異。
這種把「本票」當現鈔使用的特殊情形,可說是舊臺幣獨特之處。
為了讓大面額舊臺幣本票能盡快投入市面通用,以便迅速解決現鈔不足之窘境,當時是授權臺灣銀行襄理以上之高級行員,只要在這些定額本票的券面上親筆簽名蓋章以示負責後,即可暫且視同通貨代替現金正式對外發行。
日後臺銀再將這些流通用的「定額本票」以等值現金換回,藉此紓緩當時現鈔不足的窘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