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年6月15日,臺灣省政府實施幣制改革。
依《新臺幣發行辦法》(附圖一)「第三條」與「第四條」條文所述:「新臺幣之單位為一元,新臺幣券面額分為一元、五元、十元、百元四種。新臺幣之輔幣為角及分,以十分為一角,十角為一元,輔幣券面額分為一分、五分、一角、五角四種。」
但幣制改革當天(38年6月15日)實際只發行第一批共壹圓、伍圓、拾圓三種面額(附圖二)。
三週後的7月5日,才接續發行以輔幣券為主的壹分、伍分、壹角、伍角四種低面額紙鈔(附圖三)。
依《新臺幣發行辦法》,原本預定發行的「壹佰圓」則是延遲12年之後在民國50年6月9日(小花發行日期) 與50年12月2日(大花發行日期)才先後發行兩款不同版式之壹百元大鈔(附圖四) 。
●此文於2022年9月13日原發表在「林永隆的臉書」,2022年9月17日再轉貼至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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